为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和省wei常wei会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前阶段我市农田水利灌溉设施排查结果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充分认清此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将2011年以来的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任务,整合力量,协同推进。排查整改要坚持“分类整改、全面整改”的原则,按照“设施可用、长期受益”的标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整改、监督整改,确保在8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结果达到群众满意。
参照原设计标准,按照“井出水、泵可用、电连通、能灌溉、无安全隐患、群众满意”的目标,分类进行整改。
(3)低压设施不通或无低压设施的,进行检修或新铺设地埋线(电力部门提供技术指导);
项目原规划设计有高压配电设施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原建设部门及电力部门对接协商,明确整改内容及标准,并由电力部门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整改结果符合电力部门接收标准;项目原规划设计无高压配电设施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需要配置的,由乡镇街道向电力部门申请配置。
1.整改工作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针对问题机井的整改方式及内容,由村民代表进行表决,并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
2.分别拍摄机井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的照片,照片资料要显示机井编号、整改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
3.机井整改后,由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及施工方四方共同签字验收,验收表要有原项目名称、修复内容等主要信息;
以上步骤均需留存照片和资料,PG电子网站 PG电子做到一井一档案、PG电子网站 PG电子一井一台账,原建设部门、乡镇街道和村民wei员会各留存一份。
各单位必须于8月10日前完成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全部工作,包括高压电力设施资产及低压管护权双移交工作。乡镇街道要对照机井信息及整改目标,逐个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完成后于8月20日前将结果报至原建设部门。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要于9月10日前完成对所有整改项目的现场检查评估。【未完成,急需@公文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