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31号)相关规定,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水利部评价工作。经审查和公示,河北省石津灌区等21处大中型灌区、江苏省高港泵站等16处大中型灌排泵站通过水利部评价,现予以通报。
PG平台 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