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网站pg电子网站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计改发(2011)534号文件中关于货物收费标准执行,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超过6000元按实际计算金额收取。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四川艾瑞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何女士。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7号1号楼14层1401号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叙永县2023年中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监测预警及防汛通讯和水利设施修复工程磋商文件(2024011901).pdf评审情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