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西北部,全县国土面积1803平方公里,姚安县全县国土面积1803平方公里,境内居住着汉、彝、回等19种民族,辖9个乡镇,78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20.64万人,总耕地面积17.9万亩,通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努力,姚安县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水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条件。
结合全县实际,姚安县切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强化管理,使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了领导靠前指挥、部门协调配合、县乡整体联动、干群热情参与的良好态势。通过狠抓水利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抗旱救灾、水产养殖工作,节水灌溉、河道治理、“五小”水利等工程建设方面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不断深化加强水利改革和管理工作,有力促进全县水利发展,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加,进一步夯实水利基础。
围绕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着力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先后完成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红梅、下口坝、洋派等3件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全部建设交付使用。完成了投资2691.8万元的大康郎、马游、排沙河、梨园、空心树等6件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完成投资2000万元的蜻蛉河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完成渠道衬砌配套20公里。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解决7677人、3922头大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
与此同时,我县立足县情,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十分注重项目的申报和储备工作,认真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积极同省、州主管部门对接工作,争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目前已完成全县52件病险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全评价、2010—2013年姚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修编、全县“五小”水利(2010—2015)五年规划、《姚安县“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为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作出了科学规划。
仅近两年来,姚安县各级就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1.5亿元(其中水利1.2亿元),累计投入劳动积累工52.97万个工日,完成土石方开挖101.32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1.18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0.37平方公里,疏浚河道29.5公里,清淤渠道158.7公里;加固水库7座,加固坝库塘11座,新增防渗渠道19.5公里;建设村镇供水工程14处,新建小型水源工程83处,新增蓄水124.62万立方米,新增供水受益人口13016人。
通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努力,姚安县水利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水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条件。但是,我县持续三年干旱,经历了这次百年一遇的干旱后,让我们不得不承认:面对特殊的气候,我们的水利工程在抭旱中的作用之大,但还得更深层次认识:我们更应该加快水利建设步伐,转变建设方向,增强水利设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到目前为止,我县中型、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部完成;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60%,还需一年多的时间可以全部完成;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处于正在建设阶段;水库新建和扩容项目处于规划和启动阶段;“五小”水利工程正在稳步推进。由此可见,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已迫在眉睫,是我县当前水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兴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加强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切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强化管理。通过狠抓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抗旱救灾、水产养殖工作,节水灌溉、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投资方向转型是指水利建设投资方向应打破以往的传统方向、传统项目,使投资方向具有灵活性,创造性,多元性,使水利建设项目功能齐全完善、效益更加显著。第一,投资方向向水源工程转变,投资区域向多流域转变,以往的投资只注重蓄水而不重视引水,或为注重区域内引调水而不重视跨区域大型引调水工程,没有将多区域水资源平衡合理利用,从而导致了今天局部干旱水源枯竭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第二,加快水能资源和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农村水电、风电,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对全球气候的影响。
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抓紧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全面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改善供水系统和二次利用系统,提高供水效率。
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构建“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大力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全面提升水资源调控水平,加大中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水利工程建设必然会使得施工占地而破坏大量的植被,影响了陆生动物的栖息地,并且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和污水将会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道中,使得河道的理化性质得到了改变,河道岸边的爬行动物的生存环境进一步被恶化。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导致大量动物的被迫迁移,使得该区域生态系统失去平衡。对于影响生态的各项工程应禁止实施,对已造成影响生态的工程应尽快拆除,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要增加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实施国家水土保持和生态工程建设,加强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全面开展坡耕地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
制定特殊时期的水资源安全保障预案,针对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采用多种措施建立应急水源。对地下水供水比重较高的缺水流域,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禁止深层地下水开采,利用南水北调水置换超采地下水,逐步恢复地下水的涵养能力,增加地下水战略储备;加强产水区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加快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增加流域储水能力,增强应对干旱能力;加强水源工程和配置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地下水的涵养能力,增强流域水资源调控能力,为应对极端干旱提供应急水源。
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人类社会跨入新世纪的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和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革,计划经济体制正在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代,国际经济一体化正在深入到国民经济体系的每一个环节中,传统水利正在变革为现代水利。因此,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分析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健康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看到水利改革发展喜人形势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幅员辽阔,东中西部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别较大,加之历史欠账较多,水利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中央、自治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细化实化不够,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够强。二是水利投资需求仍存在较大缺口,投资结构还不尽合理,中央投资水利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较低。三是水利建设管理亟待加强。四是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对工程后续管护和运行机制建设重视不够。五是水利社会管理较为薄弱。六是行业自身建设相对滞后。在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我们要深入分析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形势,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加快水利发展提供新机遇,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对加快水利发展作出新部署,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水利工作提出新要求,2012年中央1号文件为水利发展明确新举措。面对困难、挑战和诸多积极因素,我们要不断完善水利发展思路,科学谋划水利跨越式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大力发展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着力增强水旱灾害应对防御能力。以严格水资源管理为目标,以管好资源权为核心,落实“三条红线”,建设节水型社会,着力增强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以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目标,以放开建设权为依托,落实治水兴水政策,着力增强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以构建水利管理良性机制为目标,以搞活经营权为重点,依法科学管水,着力增强水利行业管理能力。
2012年是党的十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2012年我区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自治区1号文件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水利发展方式主线,遵循水的自然规律、经济社会规律和水文生态规律,围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四大任务,全面实施“大力兴水、全面节水、科学管水”治水方略,积极践行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管好资源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为核心的现代水利发展思路,着力实现水利发展定位、发展方式、发展重点、发展保障“四个转变”,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业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继续加强协调督查,逐条梳理、逐项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力争在细化实化量化配套政策措施上取得新成效,在创新水利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努力保持兴水惠民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巩固和发展大干水利的良好势头,防止出现大的波动和反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对国家出台的政策文件,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要结合2011年自治区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目标,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经费投入,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考核,全力抓好水利项目建设和扶持政策的落实。重点是加快推进文得根水库前期工作,统筹推进扎敦河、燕子窝水库和“引绰济辽”调水等工程前期工作,加强黄河、辽河、嫩江等重要江河及中小河流治理,争取开工建设尼尔基、绰勒水库下游灌区,启动实施跨盟市水权转换试点工作。
二是加快进度,全力推进重点民生水利项目建设。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前期工作节点前移,项目计划超前谋划,配套资金尽早下达,招投标提早准备,全力推进重点民生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扭转我区水利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局面。进一步落实工程用地、用电、水价等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年解决100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把高效节水农业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全面推进,全面实施“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结合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建设,尽快调整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提前做好年度实施方案。把“节水增粮”行动纳入“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作为示范先导工程抓紧抓好。加快实施23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牧区节水示范项目建设,研究资金整合、统筹使用的有效措施,统筹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全面提高我区节水农牧业建设效益。继续开展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以奖代补表彰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兴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全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要倒排工期、节点控制,统筹勘测设计力量,逐级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全力推进黄河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着力抓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认真抓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加大黄河流域“十大孔兑”综合治理、东北黑土地综合整治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坡耕地整治步伐,加快推动城市水土保持和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加大生态自然修复和保护力度,强化水土流失监控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650万亩。加快我区的安全饮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进度。
三是保障安全,全力抓好防凌防汛抗旱工作。要超前部署今春开河期黄河防凌工作,科学运用“提前分凌、主动破冰、严防死守、应急滞洪”十六字工作方针,加强凌情监测预报,统筹调度调蓄工程,及时采取“上控、中分、下泄”措施和空军、炮兵、气垫船立体式的空中侦察和破冰手段,全力夺取黄河开河期防凌工作的全面胜利。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抓好夏汛期重要江河、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洪水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健全防汛减灾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全国抗旱规划,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旱情监测预警系统、抗旱服务组织和抗旱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水量调度,保障城乡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四是大力兴水,切实增强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坚持科学规划,加快建设一批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海勃湾、红花尔基等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全力推进文得根、扎罗木得等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开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把非传统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和管理范围,加强中水、疏干水和劣质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结合黄河凌汛期科学实施应急分凌,补充乌梁素海等湿地生态用水,实现冰凌洪水资源化。坚持统筹调配,加快推进“引绰济辽”工程和锡盟供水工程,在东部盟市构建“南北调配、东西互济”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针对性地实施已有水利工程的扩源改造和功能调整,着力缓解工程性缺水问题。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因地制宜地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牧区蓄水供水和抗灾减灾能力。要大力推进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等引黄城市实行分质供水。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应急水源工程,开展牧区草原抗旱基本水源井更新改造,提高应对供水安全的危机处置能力。
五是全面节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沟通协调,配合做好“三条红线”分流域、分省区指标分解确认,力争在年内出台《自治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方案》、《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完成我区西辽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严格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禁止新增地下水源井扩大灌溉面积,严禁高耗水项目开发利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兴建煤化工项目,必须坚持依水布局、煤随水走。严格地下水的保护和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加强地下水节约保护,严厉打击违法抽取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的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呼和浩特市区水源置换、鄂尔多斯市和通辽市封闭工农业生产地下水源井。认真做好黄河水量调度工作,尽快实现政府投资节约的6000万立方米的水量指标在自治区水利融资平台上进行市场运作,保障自治区沿黄沿线经济带发展用水需求。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推行节水强制标准,强化用水计划管理,实施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开展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城市节水器具更换试点项目,探索建设具有内蒙古特色节水型社会的有效途径。落实全区水功能区划,加快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分阶段限排意见,强化水功能区监测和入河排污口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加强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做到主要控制指标可监测、可评价、可考核,充分发挥红线的约束作用。
六是科学管水,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水法规体系,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完善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提升水利社会管理能力,维护和谐有序的水事秩序。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创新区域水公共服务管理模式,推进水务管理一体化。继续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进一步强化乡镇水管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及能力建设。制定农业灌排工程管理运行费用由财政适当补贴的措施,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具体办法。
七是加大投入,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公共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地方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确保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都有明显提高。尽快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并在自治区级层面统筹部分资金。落实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政策,严格征收和使用管理。落实水利建设金融支持政策,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牧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农村牧区水利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以财政补助为主导,国家、农牧民、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农村牧区水利投资机制。
八是创新科技,持续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大力实施“科技兴水”战略和“项目带动”措施,健全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加快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水利科研实验室,加强水利重大科技专题研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攻克一批事关我区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科技难题,大幅度提高科技对水利的贡献率。结合实施“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大力推广应用微滴灌、喷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重点实施好《内蒙古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科技支撑项目》、《内蒙古大型喷灌综合节水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启动实施《内蒙古引黄灌区滴灌高效节水技术集成与示范》科研攻关项目,加快推进节水灌溉科技创新,修订完善技术标准。加快实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开展水利现代化试点建设,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文站网体系,提升水文测报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应对洪涝冰凌干旱灾害能力。做好第一次全区水利普查工作,推进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
九是重点突破,把水利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支撑,认真做好水利扶贫开发规划,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努力在较短时期内使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显著改善。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合理整合水利专项资金,集中投向重点贫困旗县和嘎查村。继续加大对牧区、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力度,提高人均投资标准。在对兴安盟和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莫力达瓦旗免除水利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对列入贫困旗县的乌兰察布市3个旗县,采取免除地方配套资金奖补制度。即在该市其它旗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免除3个贫困旗县的地方配套资金。同时,按照水利厅的相关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力做好呼伦贝尔市鄂、莫两旗和兴安盟突泉县定点帮扶工作,全力打好新一轮定点扶贫攻坚战。
(一)水利面临的新形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领导人民开展了气壮山河的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必须看到,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水情。洪涝灾害频繁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加快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饭”局面任务越来越艰巨。2010年西南地区发生特大干旱、多数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部分地方突发严重山洪泥石流,再次警示我们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
(二)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PG电子平台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四)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五)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二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东中西部地区水利协调发展。三要坚持人水和谐。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四要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五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六)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建灌区,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实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加强重点涝区治理,完善灌排体系。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积极发展旱作农业,采用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稳步发展牧区水利,建设节水高效灌溉饲草料地。
(七)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要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加固堤岸,清淤疏浚,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推进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抓紧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实施防灾避让和重点治理。
(八)抓紧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推进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坚持蓄引提与合理开采地下水相结合,以县域为单元,尽快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引提水和连通工程,支持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显著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和供水保障能力,基本解决缺水城镇、人口较集中乡村的供水问题。
(九)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尽快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着力推进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健全应急抢险物资
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十)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到2013年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集中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十一)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治理。进一步治理淮河,搞好黄河下游治理和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继续推进主要江河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加强太湖、洞庭湖、鄱阳湖综合治理,全面加快蓄滞洪区建设,合理安排居民迁建。搞好黄河下游滩区安全建设。“十二五”期间抓紧建设一批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不断提高调蓄洪水能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排涝标准。推进海堤建设和跨界河流整治。
(十二)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完善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尽快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适时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研究。积极推进一批跨流域、区域调水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西北等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回用,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高度重视雨水、微咸水利用。
(十三)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强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西南石漠化地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继续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加快污染严重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十四)合理开发水能资源。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功能,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发展水电,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开发许可,强化水电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
(十五)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站网布局,着力增强重点地区、重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水文测报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实现资料共享,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在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获得一批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大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水利技术装备水平。建立健全水利行业技术标准。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金水工程”,加快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加强水利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切实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
(十七)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有条件的地方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等多种形式融资。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提高水利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十八)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结合增值税改革和立法进程,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完善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
(十九)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二十一)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二十二)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强化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二十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二十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推进改革,健全良性运行机制。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作用,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十五)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二十六)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二十七)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水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水利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八)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流域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强河湖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加强国家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完善全国、流域、区域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后期扶持政策。
(二十九)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支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水利类专业建设。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加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五年来,我省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取得了长足发展,不仅成为发展最直观、最明显的成果之一,也对整体经济的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作为西部欠发达、欠开发的省分,贵州的发展首先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是增强国民经济后劲、改善投资环境的长远之计,也是解决我省当前内需不足的应对之策。
按照“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和“交通引领经济”理念,我省把解决大通道和快捷通行作为主要抓手,以构建高速公路网络为重点加快推进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2011年7月,《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启动实施,对于解决我省工程性缺水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三者之间的良性循环,有效打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将起到决定性作用。综合概算,《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总投资1472亿元。根据《规划》安排,到2020年,水利建设方面,全省将规划建设骨干水源工程521处,工程概算总投资954亿元。
省委、省政府要求,把组织实施《规划》作为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促跨越的重大举措,举全省之力抓好落实。对于我省贯彻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保障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2011年,我省共完成交通、水利、通信基础设施、电网建设和改造投资等共1075亿元,为突破发展瓶颈,改善发展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1年,贵州完成交通投资700亿元,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16公里,通车总里程达到2023公里,全省通高速公路的县从37个增加到47个,新开工高速公路9条588公里,在建里程超过2680公里;新开工613公里,在建2680公里,乡村油路和通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全年完成公路水路建设投资520.6亿元,比2010年计划投资400亿元增长30.1%,投资完成增速在全国排名第7位。完成投资额列全国第13位,在西部排第5位。另外,铁路营业里程2066公里,在建1848公里。龙洞堡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和新舟、毕节、六盘水机场建设进展顺利,新开和加密航线个中型骨干水源工程,建成“滋黔”一期工程项目9个、烟水配套工程80万亩、机井240口,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0万亩,解决了32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另外还完成通信基础设施投资55亿元,完成电网建设和改造投资170亿元,行政村电网改造率超过90%。
2012年,贵州将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交通、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成交通投资843亿元。加快在建高速公路建设进度,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00公里,确保县县通高速公路项目全部开工,并建设国省干线公里,加强通乡、通村公路建设,确保100%的乡镇通油路(水泥路)、100%的建制村通公路。
完成龙洞堡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和毕节机场主体工程,建成新舟机场,确保铜仁凤凰机场扩建和黄平机场开工,力争茅台机场开工,启动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和威宁机场前期工作。同时加强基地航空公司建设,新开和加密22条国内国际航线,并完善内河航运建设规划,加快水电站通航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三板溪库区航运工程。
在加快破解工程性缺水问题上,将完成水利投资170亿元,开工建设20个以上骨干水源工程,加快毕节夹岩、安顺黄家湾水利枢纽等前期工作,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75座、烟水配套51万亩,基本建成“滋黔”一期工程,新增机井800口,并继续开展大江大河提水和长距离管道输水试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兴水惠民决策部署以及水利部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统筹,增加资金投入,规范建设管理,重视运行管护,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构建大中小微协调配套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争总投资较上年增长5%左右,投放机械台班(套)、完成工程量、农民投工投劳和主要效益指标基本稳定。
(一)资金投入。计划完成总投资x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中央投资157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投入2271 亿元,群众和社会资本投入521亿元。
(四)完成工程量。计划完成土石方量x亿立方米;修复水毁灾毁工程x万处,疏浚河道x万公里,清淤沟渠x万公里,新建、改造大型泵站x座,水库除险加固x座,堰塘整治x万处,建设村镇供水工程x万处。
(五)综合效益。新增旱涝保收农田面积x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x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x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x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69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4万平方公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xq生产建设兵团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任务指标见附表。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水利部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重点:
(一)抓紧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倒排工期,节点控制,以水库、水闸、堤防、中小河流、水电站、居民生活供水工程、农田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等为重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限期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确保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
(二)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陕西引汉济渭、贵州夹岩、青海引大济湟、xq大石门、xq阿尔塔什等在建工程建设,确保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完成90%以上。继续抓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推进重要蓄滞洪区建设。加强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区中型水库建设。
(三)着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突出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持续实施经批准的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着力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通过对已建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以及水源保护、水质保障、健全完善工程良性运行体制机制和适当新建部分供水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
(四)加快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进一步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投入与建设力度,加强工程质量与进度控制管理,确保投资完成和资金拨付进度。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地区建设一批现代化大型灌区,有效提高农田灌溉排水保证率并适当增加灌溉面积。
(五)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因地制宜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稳步推进牧区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确保国务院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再新增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六)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发力,依托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各级各类支农涉水项目和资金,以田间渠系配套、“五小水利”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为重点,集中连片搞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实施《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洪标准,尽早消除小型病险水库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排涝和农村基层防汛抢险救灾能力。认真分析近年来干旱规律和特点,总结抗旱经验教训,完善抗旱方案预案,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强化用水管理和水量调度,科学应对干旱灾害。
(八)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督导检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再启动实施一批河湖水系连通项目,构建现代化水网格局。加强小流域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5.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发展绿色小水电,抓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0万千瓦。加大农村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河湖水系综合治理、河道沟渠堰塘清淤整治、水生态修复力度。
(九)加快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围绕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保障、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农村水电开发的倾斜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实施贫困地区急需的水利项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各地要牢牢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保障体系,推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依托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年度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计划,制定完善本地区省、市、县三级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又要考虑现实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实施重点和保障措施,并及时把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建设内容,分解落实到县乡、村组和具体项目。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进一步落实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其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牵头负责、部门分工协作联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问责问效以及把工作优劣与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奖惩等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岗位、环节和步骤,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层层传导压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做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补齐补强农村水利短板和推进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主动PG电子平台作为,当好参谋,抓好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
(三)创新组织发动机制。各地要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完善项目引导、开展水利“杯赛”活动、强化绩效考核与奖优罚劣等机制,激发和调动基层政府的积极性。通过推行项目自主申报、农民全过程参与,以及加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扶持、信贷支持等力度和提供技术服务,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承担农田水利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护。
(四)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各地要在稳定和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强化水利相关规划对各类支农涉水项目和资金统筹整合的同时,通过用好用足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过桥贷款、专项建设基金等扶持政策,总结推广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财政投资转变为股金的做法,放宽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五)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完善政策引导、规划统筹、资金保障、制度约束、监督管控和考核评估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四制”,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强化监督管理。因地制宜推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新型建设管理模式,实现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在统一规划和建设标准、强化行业指导和监管,确保资金、质量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由具备条件的受益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组织实施。
(六)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在巩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足额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推广全国100个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以及各地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营的经验,加快明晰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通过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交易转让及质押机制、制定工程运行维护定额标准、用好各级财政对农田水利设施维护费用的支出安排、水费计提、特许或委托经营以及工程所有者分摊等,足额落实工程维护费用。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积极培育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等专业化服务队伍,通过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引导社会力量管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