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中试孵化基地防洪续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中试孵化基地防洪续建工程):
合同包1(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中试孵化基地防洪续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中试孵化基地防洪续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中任职承诺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C类)各1名。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提供水安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满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或退休人员劳务合同);投标企业为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缴纳的2022年05月至今连续06 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证明或对账单,或社保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或有效退休证明。(如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实行 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依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建行〔2022 〕183号)文件:我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 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 事项),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无需换领资质证书。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