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提出龙陵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6.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7.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备案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8.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0.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1.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担龙陵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我局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加之单位领导对财务工作的重视和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合理开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键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在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圆满完成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行政任务和各项水利水电建设事业发展计划的同时,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高了经费使用效果。
截至目前,龙陵县水务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2,150,000.00元,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2.13平方公里;征收水资源PG平台费10,577,000.00元;水利化程度52.74%。
1.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重点抓好项目建设,抓实项目前期工作,夯实要素保障等工作。抓实段家坝水库验收工作,续建勐堆水库、板场河水库工程,开工建设岔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等项目,年内实质性开工建设羊圈河、淘金河水库;加快推进四大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估算投资21亿元;持续抓好绿勐大沟中型灌区、河头河小流域项目工程,新建大硝河、公养河等一批河道治理工程。二是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市局抓好保山市潞江大型灌区(龙陵片)项目;持续推进大硝河中型水库、柳树河水库及6座小(一)型水库前期工作;4座小型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2座,其余2座已通过市局审查待批复;龙山东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已完成规划方案编制;按质按量完成龙陵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水利基础设施空间规划;有序推进龙陵县水网建设规划、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和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等工作。
2.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是推行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龙山、镇安、勐糯已完成规范化经营,其余7个乡镇正在稳步推进。同时,与省水司谋划了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投资1亿元,现已开工,完成管道架设8.8km。二是积极谋划全县中小河道治理项目286,000,000.00元,截至目前,已下达资金28,600,000.00元,正有序推进。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淘金河烟草援建资金62,000,000.00元,除险加固、河道治理等水利资金共计98,300,000.00元,2022年度中央、省水利发展资金已到位96,740,000.00元。
3.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扎实有效开展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加强对我局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及保障工作;把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22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3次、党员大会16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6次,组织开展党员日活动36次。二是全力以赴打赢水旱灾害硬仗。扎实开展汛前、汛中及汛后安全专项大检查,共完成检查水电站30座,水库43座、重点堤防工程运行5件和在建水利工程6件的两轮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共发出检查记录表270份,发现各类问题隐患380个,对所发现问题已经登记造册,严格做到不整改不销号,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积极推进汛前水毁修复工作,累计投入水利设施水毁修复资金200,000.00元,完成沟渠修复3条,排除水利工程险情3起,减少防汛抗洪受灾人口525户,2625人;积极推进抗旱项目建设工作,累计投入抗旱资金400,000.00元,完成3条沟渠3.49公里管网的抗旱保通水应急建设;积极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重点河道巡河300余公里,检查合法采砂30点,发现非法采砂7起,立案查处7起,收缴处罚125,000.00元、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未按规定标准立案查处1起,收缴罚款10,000.00元、依法拆除阻碍行洪障碍物1起,联合多部门巡查3次,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42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4份。三是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不断对县、乡、村三级河长进行调整,现设县级河长15人、乡镇级河长101人、村级河长202人,实现辖区内河长履职全覆盖。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等专项行动,使“清四乱”、“河长清河”等专项行动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2022年全县清理河湖库渠114条237.2公里,对38余座水库开展垃圾整治38次,清理垃圾314.2吨,投入人力5289人次。全力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2022年,将茄子山水库(大型水库)、等壳电站水库工程(中型)、腾龙桥二级电站水库(中型)3条河湖申报省级美丽河湖,申报材料已整理完成并上传系统,勐梅河(河流)申报为市级美丽河湖,相关的佐证材料已提交。四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2022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72亿立方米以内,认线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按时填报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工作;开展了龙陵县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完成龙陵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验收工作。五是全面提升水利强监管能力。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2022年已开展监督检查5次,共发出281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隐患326个,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已全部实现闭环管理;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对本县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监督和执法检查,2022年以来我局对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0次,共检查项目25个,发出监督检查表25份,监督检查意见22份。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建设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旱灾害防御及河湖管理股。所属单位4个。
纳入龙陵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59,647,973.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53,943.71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4,029.91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850,072.88元,增长332.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756,042.97元,增长331.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94,029.91元,2021年本单位无其他收入。主要变化情况为:
一是基本收入较上年增加1,275,897.63元,增长16.49%。其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087,185.84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73,673.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13,512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188,711.79元。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根据龙工公务员[2022]4号文件调整在职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审批的通知调增工资,根据龙工事绩字〔2022〕4号文件调整在职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审批的通知调增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公务出差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
二是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44,480,145.34元,增长624.26%,主要变动为: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增加42,485,763.34元,具体包括:轱辘河水库建设贷款还本付息增加863,976.04元,龙陵县板场河水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增加30,000,000.00元,龙陵县绿勐大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专项资金增加800,000元,2022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专项资金增加5,300,000元,2022年小型病险水库出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增加500,000.00元,岔河水库出险加固工程资金增加4,821,787.30元,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增加200,000.00元;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增加540,000.00元,具体包括:龙陵县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增加440,000.00元,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2130310-水土保持增加1,600,000.00元,具体包括:龙陵县河头河小流域专项资金增加1,700,000.00元,勐糯江中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增加500.000.00元,中山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减少600,000.00元;2130311-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增加600,000.00元,具体包括:龙陵县节水达标建设项目资金增加200,000.00元,龙陵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专项资金增加400,000.00元;2130314-防汛减少56,180.00元,具体包括: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专项资金增加168,382.00元,坝鸭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减少124,000.00元,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减少50,000.00元;2130315-抗旱减少2,000,000.00元,具体包括:省级水利救灾资金减少1,300,000.00元,省级抗旱资金减少700,000.00元;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增加1,200,000.00元,具体为龙陵县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1,200,000.00元;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增加100,000.00元,具体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增加100,000.00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增加180,000.00元,具体包括:龙陵县2021年河湖管理项目增加180,000.00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200,000.00元,具体包括:2021年扶贫资金安排人饮项目专项资金增加200,000.00元;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资金增加10,000.00元,具体包括:中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资金增加10,000.00元。2111201-可再生能源减少120,000元,具体为:省级2019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减少120,000.00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30,000.00元,具体为中央2019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减少30,000.00元;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减少280,000.00元,具体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280,000.00元。项目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拔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
三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94,029.91元,增长100%,主要为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该笔资金为本年度收到单位自有资金存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具体是节水减排建设管理局销户存入的水利工作经费。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59,553,943.71元。其中:基本支出9,012,233.54元,占总支出的15.13%;项目支出50,541,710.17元,占总支出的84.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839,245.97元,增长304.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75,897.63元,增长16.49%;项目支出增加43,563,348.34元,增长624.2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二是财政更加重视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支出大大增加。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12,233.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11,221.69元,占基本支出的88.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1,011.85元,占基本支出的11.11%。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75,897.63元,增长16.49%。其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087,185.84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73,673.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13,512.00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188,711.79元。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根据龙工公务员〔2022〕4号文件调整在职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审批的通知调增工资,根据龙工事绩字〔2022〕4号文件调整在职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审批的通知调增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出差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541,710.17元。项目支出50,541,710.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563,348.34元,增长624.26%,增加的原因是:财政拔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
1.龙财涉农〔2020〕29号下达中央水利专项资金30,000,000.00元,用于龙陵县板场河水库建设项目,本年完成拨付。完成新建1座小(一)型水库。板场河水库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灌溉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由拦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组成;灌溉工程由输水渠道组成。龙陵县板场河水库总库容517.00万m3,拦河坝坝型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最大坝高64.5m,总工期36个月。年度完成大坝填筑51万m³。
2.龙财涉农〔2020〕29号下达中央水利专项资金10,780,000.00元,本年拨付800,000.00元,用于龙陵县绿勐大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对绿勐大沟输水主干渠进行修复改造,及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共修复问题渠道长度达9.39km,灌溉面积达2.5万亩。
3.龙财建〔2021〕47号下达中央水利专项资金27,880,000.00元,拨付本年4,013,127.78元,龙财建〔2022〕21号下达省级专项资金41,820,000.00元,本年拨付808,660.02元,合计拨付:4,821,787.30元,用于岔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岔河水库(中型)除险加固工程一座,主要建设内容:对大坝坝体、坝基、两坝肩及结合部进行整体防渗加固处理,坝体及坝基采用砼防渗墙防渗,两坝肩外延部分采用灌浆帷幕防渗;对输水泄洪隧洞进行洞内回填、固结灌浆加固,对无压洞身段采用内衬20cm钢筋混凝土加固;更换输水泄洪隧洞工作闸和检修闸,重新安装闸门底坎及门槽;更新改造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水库管理房修缮、信息化系统等附属工程。
4.龙财涉农〔2022〕3号下达中央水利专项资金28,600,000.00元,本年拨付5,300,000.00元,用于2022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完成河堤治理11.5km,设计10年一遇洪水标准,建设规模为5级建筑物。
5.龙财农〔2022〕30号下达中央水利专项资金880,000.00元,本年拨付200,000.00元,用于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5.79亩。
6.龙财预〔2022〕124号下达1,700,000.00元,龙财预〔2022〕244号下达283,800.83元、龙财预〔2022〕323号下达261,931.04元县级资金,共计2,245,731.87元,用于轱辘河水库建设项目。具体支出为国内债务付息,用于龙陵县轱辘河水库建设还本付息。
7.龙财涉农〔2022〕3号下达中央水利专项资金3,420,000.00元,本年拨付500,000.00元,用于2022年小型病险水库出险加固工程项目。对大秧田、下龙两座小(二)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大秧田水库主坝采用混凝土防渗强进行整体防渗处理,对新建输水隧洞进行回填灌浆、固结灌浆处理,对原隧洞充填灌浆。下龙水库对大坝防渗处理,对坝体进行充填灌浆,对坝基全风化带、破碎带进行帷幕灌浆处理。
8.龙财涉农〔2021〕6号下达省级扶贫资金1,500,000.00元,本年拨付200,000.00元;龙财涉农〔2021〕1号下达省级资金650,000.00元,本年拨付完毕;龙财农〔2021〕13号下达市级资金50,000.00元,本年拨付完毕,合计下达资金1,900,000.00元,完成拨付900,000.00元。用于2021年人饮维修养护项目,项目主要完成: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20件,受益人口7678人。
9.龙财涉农〔2020〕29号下达并支付中央水利资金244,191.00元,用于龙陵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主要完成: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设备补充完善及运行维护。
10.龙财农〔2021〕44号下达并支付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00,000.00元,龙财农〔2022〕51号下达并支付中央水利救灾资金400,000.00元,用于龙陵县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项目完成: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6处,水毁修复数量2处,抗旱调水供水设施改造2套。
11.龙财涉农〔2021〕10号下达省级资金5,195,000.00元,本年完成拨付1,200,000.00元,龙财涉农〔2022〕3号下达中央水利资金1,150,000.00元,本年拨付100,000.00元,龙财涉农〔2020〕29号下达中央水利资金1290000.00元,本年拨付440,000.00元,合计下达资金7635,000.00元,完成拨付1740,000.00元。用于龙陵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项目完成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29座,增加蓄水量60万m³,资增加灌溉面积700亩。
12.龙财涉农〔2020〕29号下达中央水利资金5,000,000.00元,本年拨付1,900,000.00元,龙财农〔2021〕13号下达并拨付市级配套资金100,000.00元,用于龙陵县河头河小流域建设项目。主要完成: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10.44km²,封育治理927.35hm²,经果林31.98hm²,架设灌溉管道(镀锌钢管)7760m,新建30m³蓄水池13座,100m³蓄水池4座。
13.龙财预〔2022〕115号下达县级资金1,000,000.00元,本年支付500,000.00元,用于龙陵县勐糯江中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完成: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41.8hm²,受益灌溉面积0.36万亩,综合治理程度100%。
14.龙财涉农〔2020〕29号下达中央资金1,000,000.00元,本年支付400,000.00元,龙财预〔2022〕285号下达并支付200,000.00元。用于龙陵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项目主要完成龙陵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编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1套;编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报告及资料整编1套;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单位、学校、社区、灌区。
15.龙财农〔2021〕29号下达并拨付中央水利资金180,000.00元,用于龙陵县2021年河湖管理项目,主要完成:黄草坝堰塞湖治理新建渠道60米,购买监测项目的服务,监测17个监测点。
16.龙财建〔2022〕10号下达并支付中央资金10,000.00元,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专用电脑采购1台。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53,943.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869,245.97元,增长305.5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二是财政更加重视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支出大大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9,32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140.80元,死亡抚血36,98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5,574.64元,占一般公PG平台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6,641.18元,事业单位医疗281,056.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7,877.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专用电脑采购1台。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9,567.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0,790.6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77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7.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7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9,567.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0,790.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7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合理开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键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301.16元,增长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790.66元,增长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510.50元,增长12.7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度单位开展人饮工程项目、中小型水库新建项目、防汛抗旱、水利项目前期等工作,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较上年大幅增加,加之公务用车老化,车辆维修维护运行成本增加;“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水利融资、水利安全检查等工作,接待批次人次均较上年增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人饮工程、乡村振兴、水利前期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人均77.42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防汛抗旱、人饮工程、水利融资、水利安全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1,011.85元,比上年增加,增长23.23%,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更加重视“三保”工作运行经费拨付,单位公务出差差旅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1,915.40元,水费8,645.60元,网络费6,720.00元,电费15,723.32元,培训费1,700.00元,差旅费194,821.00元,公务接待费48,777.00元,临时工工资及保险193,644.31元,工会经费44,824.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790.66元,公车补助169,850.00元,退休人员公务经费13,6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水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000,121.27元,其中,流动资产719,666.27元,固定资产2,280,45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8.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70,307.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185.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85.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63.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00%。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龙陵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初)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