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PG电子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利资源开发服务、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承担罗庄境内沂沭河流域重要水源统一调度管理具体实施工作。承担沂沭河流域重要水源统一调度管理年度、季度、月水量调度方案及应急用水调度预案编制、修订的具体工作。提出沂沭河流域重要水源取用水水量审查建议。承担水量调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
(五)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
(七)承担水域及其岸线的保护和综合利用工作,承担河道、湖泊治理、开发PG电子和保护的服务保障工作。
(九)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