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水利资源开发服务、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承担中心所辖水利工程重要水源统一调度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重要水源统一调度管理年度、季度、月水量调度方案及应急用水调度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PG电子平台提出重要水源取用水水量审查建议承担职责范围内水量调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中心所辖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灌渠改造、生产生活供水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中心节约用水、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保障水域生态修复和生态安全。
(六)承担中心防汛抗旱相关预案编制和实施的辅助工作。PG电子平台承担因灾损毁工程实施修复的辅助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