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枢纽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拟专项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简称“兴隆局”)是湖北省水利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兴隆水利枢纽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维修检修以及工程运行安全等工作。
兴隆水利枢纽位于汉江下游湖北省潜江、天门市境内,是南水北调中线一期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之一,同时也是汉江中下游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工程,工程以灌溉和航运为主,兼顾发电。
兴隆局先后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一级单位”“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武昌区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形式,通过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详见《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1)。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报考专业要求。考生学历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为准,不属于招聘岗位专业类目范围的无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原件电子扫描版各一式一份,具体包括:(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认证报告(学信网可查),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3)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及其他要求的材料;(4)当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5)《报名资格复审表》(附件2)。所有资料须通过线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扫描版;纸质版资料于面试资格复审阶段在规定时间内交往复审地点(具体资格复审地点,在之后资格复审公告中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笔试拟于2023年8月底开展。具体以线上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准考证上具体时间为准。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报考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水利水电、电气、机械等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运行相关的专业知识。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由兴隆局研究后报省水利厅备案,相关结果通过线上报名系统向考生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资格复审要求。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仍无法提供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面试复审工作人员;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负责面试资格复审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其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兴隆局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情况,由兴隆局集体研究拟聘人选,经省水利厅备案审查后,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兴隆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综合考虑同岗位同等级薪酬待遇,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以劳动合同确定的为准。PG电子网站 PG电子PG电子网站 PG电子